由唱本到读本:苏词在宋代的传播与接受
直接以买卖方式消费词作,是一种特殊的传词形式。随着唐宋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听词成为新兴的娱乐方式,消费歌词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市井的瓦舍勾栏,比如,歌妓靠唱词,以声色娱人为生,在此消费过程中,词即以买卖的方式被传播。从一些史料可见,在词作的产生环节也存在买卖行为,比如,《郡阁雅谈》载,五代时期,李梦符:“卖其词,好者争买”,宋人笔记记载,柳永为歌妓写词,能获得丰厚犒赏,因此推知,宋初也存在词的买卖行为。二、苏词传播形式新变
苏轼之前,词作的主要传播形式是传唱,典型例子便是柳咏词。从民间到宫廷都欢迎柳词,民间有所谓“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之说,在宫廷里亦如是,据说:“仁宗颇好其(指柳永)词,每对酒,必使侍从歌之再三”。柳永作词,目的也主要是写给歌女传唱。而苏轼改变了词作的传播情况,变为以传看为主,兼有题壁、刻石一类。虽然苏词在当时被“世所共歌”,但词的最初传播形式———传唱,并不是苏词的主要传播形式。从现有资料看,苏轼专门为传唱所作词并不多,此类词主要是早期在歌筵席畔所作,比如,《乌台诗案· 与王诜往来诗赋》条载:“轼与王诜相见,令姨六七人出斟酒下食,数内有倩奴,问轼求曲子,轼遂作《洞仙歌》、《喜长春》一首与之”。总体而言,苏词的应歌属性并不像唐五代宋初词那么强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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