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良知的信心
我在整理最近的剪报时,注意到一则让人欣慰的新闻。事情并不稀奇,就是有一位“竹北人”,年轻时家境贫穷,必须半工半读。在搭乘火车时,曾经逃票600次。事隔20年,他对这件事依然耿耿于怀,于是汇寄3万台币给铁路局,希望借此弥补过去的亏欠,让自己的良心恢复平静。像这位“竹北人”一样,曾经搭车逃票的人不知道还有多少,为什么没有人像他一样做,以此寻求良心的平静?此中原因十分复杂,可大致归纳为三点。
首先,人们十分健忘。光是为了应付每天的生活,就已经耗尽了心力,又怎么记得过去的小事呢?人的大脑有筛选作用,会“刻意”忘记不愉快的经历。何况,搭车逃票,受损的是公家的利益,并非特定的个人,我又何必在乎呢?正如学生考试作弊,并不觉得自己不对,但是一旦被监考人员查获就懊恼不已——他所懊恼的不是作弊,而是作弊时被抓到。就像有人开车违规被罚,心中想到的不是自己犯错,而是自己倒霉。换言之,行为的对与错,不在于行为者自身,而在于外在的制约力是否生效。这种观念如果推而广之,整个社会将会逐渐走向失序,然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诚信也将日趋薄弱。
其次,人们不够真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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