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告罪书
老同学聚会时,常有一些怀念与议论之语,录下来就是情感之记录与结晶。若能寻到当年的一些文字,那更是能打开记忆之门的钥匙。前些时,为准备与中学同学聚会时,我从难得保存的同学的旧书信中翻出一封“告罪书”,带给大家看,顿时引发起一番唏嘘,掀起一阵怀旧热潮。由写这封书信的同学起、便引起一番关于人生“误会”的议论:我找出的这封名为“告罪书”的书信是出自一位考取上海同济大学的同学李君。全文如下:
向老同学告罪书
今日得志祥催归电报一纸:一悔二愧三恨。
七月因公旅汉洛,遇徐、章、袁,言及国庆约老同学作东湖游。曾有必与会之约,今日因身羁于公事,诺而不践,言而不信,能不悔哉?
想聚会时,群友毕至,笑谈渴饮,豪兴未已,然言及失约不至者,勃然作色。嬉笑怒骂,刀锋箭矢,其声虽不得闻,然其情可状,能不愧哉?
会者,胜会也,至者,群贤也。诸老同学,登龙既久,入世更先,经风雨多,见世面亦多。其人诚良师益友,其言可顿开金石。今不能与同学会,见师友面,听金石言,能不恨哉?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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