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情感读本·意志篇》 > 2015年第9期
编号:1245636
微信朋友圈照片逆转劳动官司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情感读本·生命篇》 2015年第9期
     微信,近年来最热火的聊天通讯工具,很多人有事没事都喜欢在朋友圈里发几张自拍。但多数人可能都没有想到,微信朋友圈中的照片也能作为打官司时的证据。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文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都可作为证据材料。

    四川达州90后舞蹈演员李岩娜下班时遇车祸毁容,用人单位金华演艺公司却不承认李岩娜是其公司员工,拒绝工伤赔偿。为了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李岩娜先后出具了演出服,有公司经理签字的押金单、工资证明、录音等证据,全部被认定无效,眼看李岩娜就要在这场官司中败诉,没想到,李岩娜微信朋友圈里几张照片使得这场官司来了个惊天逆转。据悉,这是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司法解释后国内利用微信打赢的第一起劳动关系案件。

    舞蹈演员车祸毁容,下班途中能算工伤吗

    李岩娜,23岁,因为外貌出众,又有舞蹈底子,2013年9月10日,她应聘到位于重庆渝北区的金华演艺公司做兼职舞蹈演员,工作时间为每天晚上6点至次日凌晨1点,由公司提供住宿。

    2014年7月23日凌晨,李岩娜下班后和女同事张青一起回宿舍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4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