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里的这个“苹果”啊
除了知情权以外,人也应该拥有不知情权,后者的价值要大得多。它意味着高尚的灵魂不必被那些废话和空谈充斥。今年春节,女儿一家从福州回来和我们团聚。除夕的下午4点,好不容易才把她们一家三口给盼了回来。吃过团年饭,他们就忙着给我老俩口分发节日礼品。外孙女说:“爷爷,来,爸爸给您买了一个苹果!”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个手机,而且是被人啃掉了一口的“苹果”。
原来的那个诺基亚,用了六七年,已经维修了好几次。看到别人玩“三星”,吃“小米”,我心里早就痒痒的。有了这个苹果,从此,我也可以时髦一下了。
这个“苹果”,比不得山东的红富士。红富士洗一洗就可以享用。要用这个“苹果”,首先得把原来的电话卡剪小才行。剪卡,本来是应该到专卖店去剪的。为了让我早点儿品尝这个“苹果”的味道,外孙女热心快肠地帮忙剪卡。谁知道,她好心办了坏事,忙乱中把卡给剪坏了,储存在卡上的电话号码也就全给弄丢了。你看,这大年初一初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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