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中国当代医药》 > 2017年第2期 > 正文
编号:13012410
2015年我院102例药物不良发应报告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15日 《中国当代医药》2017年第2期
     3.4 ADR与给药途径

    在给药途径的统计分析中,以注射给药引发的药物不良反应最多,占全部药物不良反应的78.43%,其次为口服给药,占15.69%,显著高于其他给药途径引发的ADR,与相关文献报道是一致的[7],可能是因为注射与口服给药是临床最常见的给药方式。采用注射方式给药时,药物将会直接进入体内血液循环,与患者内环境接触,药物中的各种成分因素,包括微粒、渗透压、pH、内毒素等,可直接引起不良反应的发生[8]。此外,注射给药通常是在医院中进行的,医护人员在密切监测患者用药后的表现时,能及时观察到不良反应的发生;而采用口服给药等其他给药方式时,不良反应难以被医护人员监测发现。另外由于部分患者对不良反应的上报积极性与意识不强,导致以其他方式给药时,药物不良反应的上报数量较少[9]。在进行临床用药时,如果采用口服给药的方式能够达到治疗效果,尽量不要采用注射给药的方式。在必须使用注射给药前,必须详细了解患者的药物过敏史,从而保证安全用药,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注射给药过程中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医护人员应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10]。

    3.5 ADR的报告类型

    102例不良反应的报告中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53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