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干预对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疗效的影响
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纳入与排除标准,3方法,4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5统计学方法,2结果,1两组患者干预前后ADL评分,SF-36评分的比较,2两组患者护理总满意度的比较,3讨论
陈 娜江西省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六科,江西九江 332000
据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截至2017年底,全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已达581万,精神分裂症人数占3/4,约为435.75 万[1]。一直以来,精神健康障碍就是一个严重而又耗资巨大的全球性卫生问题,它困扰着全世界不同地位、不同文化的人民[2]。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精神健康障碍患者忍受着精神病痛带来的折磨,而大部分中低收入的国家却无法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治疗和护理。因此“如何对精神分裂患者进行救治救助”及巨大的医疗花费必将成为政府和全社会面临的巨大挑战[3]。本研究选取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收治的10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探讨模块化干预对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疗效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1~10月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收治的10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入院顺序登记并编号,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将其分为研究组与对照组,每组各50例。研究组中,男26例(52.0%),女24例(48.0%);年龄18~55岁,平均(37.2±7.5)岁;平均病程(15.3±2.7)年;文化程度:小学10例(20.0%),初中和高中27例 (54.0%),大专及以上13例(26.0%)。对照组中,男28例 (56.0%),女22例(44.0%);年龄18~55岁,平均(38.2±7.8)岁;平均病程(16.1±2.5)年;文化程度:小学11例(22.0%),初中和高中26例(52.0%),大专及以上13例(26.0%)。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者家属均知情同意。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患者年龄18~55岁,性别不限;②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者[4];③患者文化水平小学及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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