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产后出血并发症的用药方案选择及疗效初步观察(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1月-2014年12月本院收治的100例妊娠产后出血产妇作为研究对象,随机数字表将其分为治疗组50例及对照组50例。对照组年龄23~40岁,平均(28.41±5.11)岁,治疗组年龄24~39岁,平均(27.41±4.24)岁。两组产妇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给予缩宫素进行治疗,在胎儿娩出之后立即使用20 U的缩宫素在宫底肌肉进行注射。治疗组:给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药物进行治疗,在胎儿娩出之后使用250 U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药物在宫底肌肉进行注射。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产妇的临床疗效、产后相关指标(2 h内出血量、24 h内出血量、24 h内血红蛋白指标)及不良反应发生例数的差异性。
1.4 疗效判定标准 治疗后,按照两组产妇产后出血量是否减少、腹痛效果是否减轻等进行评定,并根据产妇经过治疗后的效果,分为显效、有效、无效三方面,比较产妇治疗后的临床疗效,以显效与有效水平作为治疗有效的判断标准。显效:经过治疗后,产妇腹痛现象明显的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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