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同时予保肝治疗预防药物性肝损害的临床意义(3)
肝脏是人体的解毒器官,其窦状、有孔的内膜结构决定了肝脏表面积大,能够与药物充分接触。药物经过肝脏代谢后进入体循环,在肝脏的转变过程中使其产生潜在的肝脏毒性。有研究表明,一线抗结核药物中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的肝损害毒性依次增加,使得抗结核治疗成为一把双刃剑。其中异烟肼在肝内乙酰化,形成代谢产物乙酰肼而引起肝损害;利福平是一种细胞色素P450酶诱导剂,通过诱导微粒体作用而增加乙酰肼的产生,与异烟肼合用时可增加异烟肼的毒性代谢产物而引起肝损害;吡嗪酰胺可导致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和症状性肝炎。目前结核病疫情的现状十分严峻,越来越多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耐药,对疫情控制产生不利影响。发现并有效治疗结核病、防止发生耐药是当前结核病控制工作的关键。而抗结核药物导致的肝损害等不良反应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痛苦,也是造成规范化抗结核治疗中断的常见原因。一旦中断治疗,则会导致治疗不规律,易引起耐药结核病的发生。因此越来越多的临床医生为避免这一矛盾,建议在抗结核治疗的同时重视行保肝治疗。
目前临床对于抗结核治疗是否需要同时预防性使用保肝药物尚存在着争议[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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