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学创新》 > 2016年第32期
编号:12985422
急性脑梗死与认知损害的相关性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1月15日 《中国医学创新》 2016年第32期
     1.1 一般资料 收集本院神经内科2015年7-12月收治的急性脑梗死患者97例,依据认知诊断标准分为认知功能正常组与轻度认知功能损害组。脑梗死诊断标准:(1)急性起病;(2)局灶神经功能缺损(一侧面部或肢体无力或麻木,语音障碍等),少数为全面神经功能缺损;(3)症状或体征持续时间不限(当影像学显示有责任缺血性病灶时),或持续24 h以上(当缺乏影像学责任病灶时);(4)排除非血管性病因;(5)脑CT/MRI排除脑出血[5-6]。轻度认知功能损害组的诊断要求符合下列标准:认知功能改变;1项或多项认知功能下降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基本保持功能的独立性;无明显痴呆表现[7]。

    1.2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2)符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标准[6],排除其他非血管性原因(如原发性脑肿瘤、脑转移瘤、硬膜下血肿、癫痫发作后麻痹、颅脑外伤、抑郁等精神因素、颅脑感染等)造成的脑功能障碍,同时经头颅磁共振成像证实为急性脑梗死;(3)发病时间≤14 d。

    1.3 排除标准 (1)短暫性脑缺血发作;(2)因各种原因(包括言语障碍),无法完成认知功能评估者;(3)既往有认知障碍病史 ......
上一页1 2 3 4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51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