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家庭病床运行实践分析(2)
国外学者对家庭病床的称法较多,如“home health care”“home hospitalization”“hospital at home”“hospital in the home”“medical home care”等[1-2]。文献[3-4]将家庭病床定义为:在患者家中提供医疗服务,从传统的家庭照料(包括个人照顾和24 h的监护)到在家中提供透析、静脉营养、抗生素以及其他医疗技术的使用等[3-4]。在深圳,家庭病床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且其潜力很大,广受欢迎。但目前深圳市的家庭病床建床例数有限,且与资源潜力相差甚远。而深圳光明新区用改革创新思维寻求突破,率先在全市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已建成28个社康中心,至今共建家庭病床860床[5-7]。因此本文对深圳市光明新区家庭病床运行实践情况进行了研究与分析,现报道如下。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深圳市光明新区28个社康中心的860张家庭病床服务对象作为调查对象,纳入要求为在光明新区社康中心登记备案的家庭病床,并且确认病床相关服务过程及医疗费用全部产生在光明新区社康中心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19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