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整体护理在ACS患者急救中的应用(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6月-2017年12月本院收治的ACS患者。纳入标准:(1)符合2007年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和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制定的《2007中国不稳定性心绞痛和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以及2001年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制定的《2001年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4];(2)患者均知情同意权,同意参加研究者。排除标准:(1)有严重肝、肾功能异常或其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患者;(2)合并大动脉疾病、夹层动脉瘤患者;(3)合并脑卒中或周围血管栓塞性疾病患者;(4)未治疗的内分泌性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患者;(5)患有恶性肿瘤、风湿活动、系统性红斑狼疮或严重组织创伤患者;(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7)无法接受随访者。最终32例ACS患者纳入研究,按照入院先后顺序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16例。本次研究已获得院内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的护理基础上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具体措施如下。(1)护理分层分组管理模式构建:由科室护士长负责病房的护理管理工作,主管护师为三级护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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