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贷款买房的若干可能性
我对上述看法嗤之以鼻,并逐个予以驳斥。第一,古代其实也有开发商。古代的开发商虽然不是以股份公司等现代形式出现,其职能却跟现代的开发商一样,就是负责把房子盖好,然后卖给别人。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开发商不少。王莽还没做皇帝的时候,曾经出资100万贯,在都城买下30顷地皮,建成一批房子,低价卖给流民居住。唐朝的宰相裴度退休之后,也曾在洛阳北邙买地建房,低价转让给朋友和同僚。《太平广记》里还有位大老板窦乂,用3万铜钱买下10亩洼地,铺砌平整之后,建成商铺20所,用于出租和出售。清朝中后期,四品以上的京官一旦卸任,大多喜欢在北京近郊买地,营建之后再卖出去。清人杨静亭《都门杂咏》有言:“卸任归来买地忙,亲朋欣庆碧华堂。看他营造看他卖,多少官居积宦囊。”说的就是满清公务员退休之后转行做开发商的现象。
第二,古代的住房自有率并不比今天高。仅以宋朝为例,北宋初期开封人口就已达到50万左右,整个城区除了道路和水面,剩下的就是房子,可供开发的空地寥寥无几。雍熙二年九月,宋太宗想扩建宫城,发现拆迁的工程量太大,只好取消了扩建计划。而在南宋极盛时期,都城杭州的人口已经飙升至100多万,城区面积却不到3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基本上跟今天的北京持平,以至于很多官员都没有住房,只能租赁公房居住。
第三,古代虽然没有银行,但是购房者一样可以贷到房款,尤其是在明清两朝,贷款买房或者贷款建房简直成了城市居民房款不足时的主要解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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