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死溶栓在提高临床治疗效果中的价值和相关护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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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脑梗死溶栓在提高临床治疗效果中的价值和相关护理对策。方法:选取笔者所在医院行溶栓治疗的78例脑梗死患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A组(40例)和B组(38例),另选取同期未接受溶栓治疗的脑梗死患者43例设为C组,全部患者给予常规护理,A组加用综合护理干预。比较三组临床疗效、NIHSS和BI评分及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溶栓治疗(A、B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优于C组,NIHSS评分、BI评分明显优于C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A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优于常规护理患者(B、C组),且NIHSS评分、BI评分明显优于B、C两组,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溶栓治疗后的患者无口腔、皮肤黏膜出血倾向,无死亡病例。结论:脑梗死溶栓联合综合护理干预可明显提高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情况和日常生活能力。
【关键词】 脑梗死; 溶栓; 并发症; 护理
中图分类号 R473.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4)23-0075-03
脑梗死是临床常见的神经疾病,临床表现为脑组织供血异常引起缺血缺氧,其致残率与病死率均较高[1]。溶栓治疗是脑梗死的常规治疗手段,有效的综合护理干预可明显提高脑梗死溶栓治疗效果,改善疾病的临床预后,提高护理治疗[2]。但关于综合护理干预在脑梗死溶栓治疗过程中的应用价值研究较少。本研究选取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脑梗死患者,进行分组对照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2014年1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行溶栓治疗的脑梗死患者78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A组(40例)和B组(38例),另选取同期未接受溶栓治疗的脑梗死患者43例设为C组。纳入标准:头颅CT或MRI符合脑梗死的诊断标准[3],排除标准:脑出血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患者。A组男22例,女18例,年龄39~76岁,平均(48.62±11.03)岁;B组男30例,女8例,年龄38~74岁,平均(47.72±10.64)岁;C组男26例,女17例,年龄36~75岁,平均(46.99±17.02)岁。三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上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治疗方法 A、B组患者接受溶栓治疗,使用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衍生物(商品名:瑞通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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