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敏药剂联合放疗在肿瘤治疗中的效果分析(2)
1.2 方法四组患者均进行常规放射治疗,患者每周接受6MV-X线照射5次,应保证每6周的照射总量达到55~70 Gy。A组患者仅进行放射治疗,B组患者在照射期间辅以硝基咪唑类增敏药剂,将硝基咪唑类药物500 mg溶于100 ml 0.9%氯化钠溶液中,静滴给药,给药从放疗前1.5 h持续至治疗结束。C组患者在照射期间辅以环氧化酶Ⅱ型抑制类药物,用药剂量为400 mg,静滴给药从放疗前3 h持续至治疗结束。D组患者在照射期间辅以HIF1型抑制类药物,用药剂量为800 mg,静滴给药从放疗前3 h持续至治疗结束。用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监测看护,若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
1.3 疗效判定标准
(1)患者临床症状均消失,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肿瘤均消失,判为治愈;(2)患者临床症状减轻,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肿瘤变小,判为有效;(3)患者临床症状加重,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肿瘤增大或出现转移,判为无效[2]。总有效率=(治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9.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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