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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74107
从自由主义视角看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罪化(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2年第4期
     摘要:无被害人犯罪是一种违反道德与秩序,出于行为人的本性和自愿或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进行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侵害不明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而自由是法的重要价值之一,本文从自由主义的视角谈无被害人犯罪,主张详细阐述了对无被害人犯罪应作非罪化处理的理由。

    关键词:自由主义;无被害人犯罪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8-0454-02

    1自由主义的沿革及含义

    自由主义流派起源于中世纪末,并以17世纪、18世纪的四大胜利即理性、自然、个人、财产为其特征。[1]据考证,“自由”这一概念最早曾被用来表示原始社会无任何羁束的自然生活状态。在现代社会。自由作为一种公民权利而存在,这个意义上的自由不仅是指人身自由,而且包括在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自主地决定自己的行为。在西方近代史上,自由主义运动是一场影响广泛而又深远的运动。它不仅是一场理论运动。还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可以说,现代社会的面貌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由主义塑造的。

    在自由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在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上半叶,自由主义主要表现形式是功利主义,其早期代表认为是边沁,晚期代表人物是约翰·密尔。边沁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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