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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69765
医疗侵权过错及其因果关系再研究(1)
http://www.100md.com 2014年2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4年第1期
     摘要:《侵权责任法》的亮点之一,是对以往医疗侵权过错及因果关系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倒置问题相当程度地进行了弱化,以纠正举证责任倒置“矫枉过正”所产生的负面效果。但是,无奈囿于立法技术的局限性以及原有规定长期适用所产生的“刹车延迟”效应,致使在对《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的理解上还存在一些分歧。文章的解读是:其一,第五十四条并非只规定了医疗侵权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它还蕴涵了该条规定在作为请求权基础时应当适用一般举证规则的意旨;同时,在证明程度上可参考德国法中的“袁见证明规则”,以适度减轻患方的举证责任。其二,当医方具有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时,需先认定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事实;并且,在认定时不能简单地进行因果关系推定,而只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证据制度来稳妥处理。

    关键词:医疗损害;过错;因果关系;证明责任

    一、引言

    作为侵权赔偿案件的“难题”之一,医疗损害侵权责任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如《侵权责任法》颁布前广受诟病的法律适用的“二元化”、赔偿标准的“二元化”、举证责任倒置的“矫枉过正”等问题,都是导致医患矛盾日趋尖锐的幕后推手。精心制定的《侵权责任法》想要对这些问题尽可能周全解决,但无奈囿于立法技术的局限性。最终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开了“问题乱麻”中的一些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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