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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69777
“积极安乐死”合法性分析及试点构想(1)
http://www.100md.com 2014年2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4年第1期
     摘要:安乐死涉及诸多学科领域,是极其复杂而敏感的话题。目前,我国“消极安乐死”已被默许,但“积极安乐死”由于“条件不成熟”而未获法律认可。文章在阐述我国安乐死现状并从法理视角分析安乐死合法化的基础上,提出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试点开展“积极安乐死”的构想,重点从严格对象、确保自愿、完善程序、加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以期为立法机构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安乐死;合法性;法律试点;法定程序

    安乐死涉及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宗教、哲学、心理学等学科领域,牵连医生、患者、家庭、社会等复杂关系。它既是极复杂的医学、法学、人权问题,又是极敏感的社会、伦理、法律问题。本文拟对我国安乐死的现状、合法性以及试点措施略抒浅见。

    一、我国安乐死的现状

    据统计,我国每年死亡人数近1000万;其中超过100万人是在极度痛苦中离开人世的.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曾寻求过安乐死,但因缺乏法律根据而被拒绝,只能“含痛死去”。但仍有一部分人在亲人和医生协助下悄悄选择安乐死。贵阳某个体医生就声称他曾多次有偿为患者施行“安乐死”手术:同时,通过终止治疗而达到消极安乐死目的的做法更是相当普遍,并获得了社会和法律的默许——我国卫生部关于对晚期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一再放宽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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