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理念、原则及完善(1)
摘要:修订《食品安全法》,应当在问题导向的基础上,从该法的社会法和安全法属性出发,强化其社会本位和消费者本位,通过制度建设来培育公正文化、透明文化和技术文化,以维护食品安全。鉴此,应当明确预防性控制、公开透明、高效快捷、社会互助与救济、民主管理等五项原则,并以此为指导,改革行政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网络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可追溯制度、改革进口食品检验和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私法制度、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社会互助和救济制度。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修订;理念;原则;完善
被称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化进程重要里程碑”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近四年。总的来说,《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控防“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包括且不限于:多头分段管理体制难以有效解决“地沟油”和“毒奶粉”一类的问题;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缺少可追溯制度;食品安全独立第三方的评价机制尚未建立;缺少针对食品过敏症的法律机制,难以解决“肌溶小龙虾”一类事件;食品安全民事司法的公正性有待加强;缺乏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救济制度,难以解决“大头娃娃”一类事件……凡此种种,说明《食品安全法》在立法上还需要完善。为此,本文从该法修订的理念、原则和具体制度的完善三个层面进行讨论。
一、《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理念
以什么样的理念修订《食品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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