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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74541
我国卫生法学诊所教育刍议(1)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4年第2期
     摘要:发源于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借鉴了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倡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执业技能,其在全球其他国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我国,开展卫生法学诊所教育有助于培养既懂法又懂医、能处理复杂的医患纠纷的复合型、应用性卫生法学专业人才;在具体开展卫生法学诊所教育时,可以采用模拟诊所和法律诊所两种形式进行。

    关键词:卫生法学;诊所法律教育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起源及发展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起源

    诊所法律教育于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美国,它借鉴了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倡导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和掌握律师的执业技能。诊所法律教育源自于法律实践的要求——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律的价值是追求公平、正义和理性。霍姆斯在他的《普通法》开篇就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管你承认与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作用都远远大于三段论。法律包含了一个民族许多世纪的发展历史。它不能被当作由公理和推论组成的数学书。”因此,法律的实践品格决定了法律人才的培养不能仅仅局限于理论的灌输。

    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因反对当时流行的脱离现实的纯粹理论的法学讲授法而大胆提出法律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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