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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55543
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法律性质(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4年第3期
     可见,超说明书用药在多数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客观必要性,特别是为满足特殊人群和特殊疾病的治疗需要,将超说明书用药视为“现实条件下的无奈选择”也未尝不可。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一些超说明书用药也与部分医师用药不规范、部分医院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不规范存在密切联系,也有部分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当营销所致,而这些原因和现象更值得我们警惕。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意义

    尽管对超说明书用药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存在较大的争议,对其肯定与否定的观点相持不下,但无法否认的是此种行为仍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超说明书用药只要得当,将有助于患者健康。

    批准上市的药品本身可能存在多种功效,但限于各种原因可能仅限于部分功效获得药监部门的批准,或受制于现有科技水平和人们的认识能力,某些功效可能尚未被发现。在药品上市后,经研究证实该药品对其他疾病具有新的疗效。就此情形,医生超说明书用药将有利于维护患者的健康,尤其是对于某些无有效疗法的疾病,超说明书用药可能是患者唯一的选择。

    2.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在客观上有利于发现药物的新疗法和新功效,从而推动医学发展。

    从某种意义说,超说明书用药本身就是医学探索的一种形式。很多“老药新用”,就是由临床医生率先大胆实践,经过系统性的临床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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