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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81768
关于产检B超,你该了解这些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1日 《健康管理》2017年第1期
关于产检B超,你该了解这些

     产检6次都OK,孩子出生后右手却一根手指都没有

    产前做了6次产检均正常,但儿子出生时右手一根手指都没有,孩子父母遭受很大的精神伤害,而医院则拒绝赔偿。

    为此夫妇将北京昌平区某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和孩子的抚养费等共计23万余元。

    该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在法庭上,被告医院表示他们无过错,“我们不是检查出来没有告诉原告,而是因为医疗器械的局限性和孩子母亲自身身体状况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根本就没有检查出来有问题”。

    原告:医院未尽到职责 致残疾胎儿得以生产

    上午10点,庭审开始,原被告均为代理人出庭。

    夫妻二人诉称,2012年7月,孩子妈妈一直到被告北京昌平某医院做产检及孕妇保健,一共做了6次,均显示正常,医生自始至终都没有告知原告胎儿有问题。

    2013年1月25日,妻子在被告医院产下一名男婴,不料儿子出生时右手畸形,缺手指。

    据《母婴保护法》第17条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该对胎儿进行产前诊断,尽到法定义务。

    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尽到其应尽的职责,导致残疾胎儿得以生产,侵犯了原告的健康生育选择权,给原告夫妇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也给孩子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和精神痛苦。

    今年9月30日经过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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