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医疗纠纷从加强病案质量管理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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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197.32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9—9306(2005)04—0336—01
2002年9月1日,实施了国务院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出台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案书写规范》都对病案质量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在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也指出了“质证”,求证其可信度,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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