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医院1600例门诊患者退药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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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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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1日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实际生活中,退药现象普遍存在。农六师医院2004年制定了“门诊药房退换药品管理制度”。目的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现对农六师医院门诊药房2007年1月——2008年12月,1600份退药处方进行分析,为各地医院的决策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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