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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50087
对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思考(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1月15日 《中国中医药咨讯》 2011年第22期
     4.2 规范和完善医院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的运作 医院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是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主体,代表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使医院的重大决策。董事会制度是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通行的对非营利性医院进行管理的一种有效制度。非营利性医院是国家或集体投资建立的,其董事会是具有完全独立意志、代表医院产权所有人、社会利益的医院董事组成的权利机构。医院董事会具有对内治理和对外联络两大功能。董事会的董事人选来源于产权所有人、利益相关的群众和社会代表、独立董事、少数的医院经营者。董事会的董事长是法人代表,是医院最高权力者;董事是产权所有人的代表,要尽诚信勤勉义务。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医院规划由董事会决定,院长不再决策、执行两头兼顾,院长的责任是完成目标,因为有董事会监督,院长不能懈怠,管理的责任感更增强、更专一。董事会的治理水平是整个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水平的缩影,如果公立医院的董事会治理出现问题,轻则影响公立医院经营效益,重则将会遭受灭顶之灾。在我国,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尚不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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