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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49635
试论政府在医疗服务市场中的作用(1)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1月15日 《中国中医药咨讯》 2011年第22期
     新中国成立后,在“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四大卫生工作方针的指导下,低投入、广覆盖的新中国卫生事业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深化,公立医院也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改革实践,但其效果并不能被广大人民所满意,“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显突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已大不如前。我们必须从医疗服务特殊性的角度重新审视政府在卫生领域的作用,推进中国特色的公立医院改革。

    1 医疗服务的准公共性

    1.1 公共产品定义[1]。公共产品是指用于满足社会公共消费的物品和劳务,它具有被各国学者所公认的两个标准: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是指一个人在消费一类产品时,无法排除其他人也同时消费这类产品,而且,即使你不愿意消费这一产品,你也没有办法排斥;非排他性还有一层含义,是指虽然有些产品在技术上也可以排斥其他人消费,但这样做是不经济的,或者是与公众的共同利益相违背的,因而是不允许的。非竞争性是指公共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为零和边际拥挤成本为零,也就是指这种产品可以分割成许多单元,每个消费者消费的仅仅是其中的某一单元,不是消费整个产品,因而他不会同其他消费者的利益相冲突。公共产品一般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完全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上述两个特点中的一个,另一个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或者虽然两个特点都不完全具备但却具有较大的外部收益的产品。

    1.2 医疗服务是准公共性产品。首先,医疗服务具有较强的外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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