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博著作权的保护
作品,侵权,著作权保护
摘要: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体在促进信息共享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其著作权问题的讨论。微博是否属于作品、是否应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微博的各种侵权行为应如何界定等问题。由于微博自身特点的限制,法律救济渠道不通畅,导致微博著作权侵权案件频频发生。为了净化微博使用环境,建议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等制度来保护著作权,维护微博著作权人利益。关键词:微博;作品;侵权;著作权保护
一、微博的定义及特点
微博,即微型博客,是基于有线和无线互联网终端发布精短信息供其他网友共享的即时信息网络,因用户每次用于更新的信息通常限定在140字以内,故此得名“微”。微博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微博的碎片化特点主要体现在约140字数限制;二是分享性是微博的生命,是微博存在的价值;三是微博的极速传播特点,可能为确定微博作品的作者和侵权行为人身份带来困难。
二、微博内容能否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根据司法解释,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的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实质要件是:作品须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而对于作品的载体并无特别要求。微博内容要受著作权所保护,也须符合此要件。微博内容被大量转发的事实本身就证明了其复制性。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权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独创性。法律没有对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文字数量做出限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作品所用的文字越少,越容易与公众惯常使用的语言表达重合,越难以满足独创性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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