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心肺复苏技术对院外心脏性猝死患者的影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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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
1.2 排除标准
排除癌症晚期患者;妊娠、哺乳期患者;慢性心衰患者;严重创伤患者[2]。
1.3 抢救方法
1.3.1 观察组 (1)综合干预:抢救措施主要包括CPR(标准心肺复苏技术)、AED技术以及提升高级生命支持措施。所有参与抢救的人员均经专业培训,中心医院抢救人员接受专门培训和学习,并同时对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标准心肺复苏技术的专业化培训,培训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工作人员、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社区消防员、警察、保安等,均行标准的心肺复苏培训,培训内容含理论与实践两部分,并在培训中用心肺复苏模拟人进行练习和考核,学习以及考核的总计时间不低于6 h,每隔6个月重新进行培训。(2)抢救方式:救护车到达抢救现场前,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实施标准心肺复苏技术,救护车到达抢救现场后继续采用CPR方式进行抢救,同时予以采用气囊面罩法和气管插管法通气;本组63例患者中,47例采用气囊面罩法,另外16例采用气管插管方式。在保证患者脱离缺血状态的情况下,对患者采用AED技术除颤;并在除颤基础上,给予患者其他相关的高级生命支持,均由抢救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实施,在分工明确基础上,使用救治药物以及呼吸器等抢救物品协调对症开展抢救;同时,对患者做好严密的心电监护。观察所有患者均采用此种整体抢救模式进行及时抢救[3]。
1.3.2 对照组 主要运用的抢救方法同观察组,但抢救人员未经系统化学习和培训;其中,采用气囊面罩法救治患者45例,采用气管插管方式救治患者15例;与观察组救治情况无明显差异(P>0.05)。
1.4 评价方式
(1)对两组发病至抢救时间以及抢救后两组患者的存活率和死亡率分别统计比较。(2)对两组整体抢救效果比较分析。有效:患者自主循环恢复,心率及呼吸均逐步恢复正常,较抢救前情况改善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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