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干预对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价值
超范围,行医,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王 伟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办,辽宁沈阳 110041
综合干预对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价值
王 伟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办,辽宁沈阳 110041
目的探讨综合干预对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临床价值。方法选择2010年1月~2014年1月我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139家进行研究,总结非卫生人员行医、超范围行医比例,统计受到行政处罚比例,统计医务人员职称变化情况。结果干预后使用非卫生人员行医、超范围行医及受行政处罚的比例低于干预前,干预后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及初级职称均有所增多,而初级以下职称则相对减少。结论综合干预能显著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综合干预;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所有医疗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才能开始营业活动,且只能开展所核准的诊疗科目[1]。而医师与护士需取得执业资格才能开展医疗技术活动。医院作为公益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不但应当遵循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还要受到医疗卫生行政单位的监督,医院只有依法执业、依法管理,才能获得持续的发展竞争力[2]。而医院的发展过程中,也应当正确借助法律武器,抵御各种违法行为的侵害,从而保证医院及所有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3]。但是如果医院的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甚至有违背职业道德的操作,如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行医、乱收费等,都会受到来自市场及法律的负面影响[4]。本研究主要通过综合干预方法,以更好的监督和提高我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现将方法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0年1月~2014年1月我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139家,其中三级医院8家,二级医院31家,一级医院40家,未定级别60家,总床位数4138张,医师数2612名,护士数3395名。其中2012年1月前时间段为干预前组,2012年1月后为干预后组。
1.2 综合干预方法
加强学习:通过案例教学方式进行,医疗机构经营者需要加强学习,提高修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方法管理经营;同时所有成员参与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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