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二胎以来高龄孕产妇的高危因素分析和临床干预
合并症,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方法,3观察指标,4统计学处理,2结果,1两组妊娠合并症发生情况比较,2两组分娩结局比较,3两组新生儿情况比较,4两组新生儿评分差异比较,3讨论
李 芳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院区,广东佛山 528220
自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以来,高龄孕产妇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孕产妇、新生儿发病率及死亡率升高。临床医学普遍认为,若女性在超过35 岁之后怀孕,就属于高龄妊娠[1]。一般女性的生育能力是在25 岁左右最佳,而过了30 岁其危险系数就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上升,尤其是在35 岁以后,上升幅度显著增加,过了40 岁,80%以上的女性会失去怀孕能力[2-3]。相对于正常孕产妇来说,高龄产妇因年龄增大、生殖功能下降,妊娠时更容易患上各类合并症,从而影响妊娠结局和新生儿[4-5]。本研究对2016 年6 月~2018 年6 月收治的60 例高龄孕产妇及60 例非高龄孕产妇展开回顾性分析,统计不同时期的疾病变化状况,研究期限内高危因素的变化,对今后发病率将会上升或已经上升的疾病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强对高危妊娠的管理,为临床干预方案提供借鉴,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经过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回顾性分析我院60 例高龄孕产妇(观察组)及60 例正常孕产妇(对照组),研究对象均为我院2016 年6月~2018 年6 月所收治,观察组年龄35 ~45 岁,平均(40.0±2.3)岁,对照组年龄25 ~34 岁,平均(28.2±2.4)岁,两组在体重指数、孕产史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1。
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n=60)
纳入标准[6]:(1)资料健全者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66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