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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6974
助产士主导的连续照护模式下的助产士角色职能及实践范围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月16日 医药前沿 2018年第23期
孕产妇,助产士的定义,助产服务模式,助产士主导的连续照护模式下的角色职能探讨,1妊娠期,2分娩期,3产褥期,4其他实践内容,问题与挑战
     陈志昊 李丹萍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 广东 广州 510080)

    高质量的助产服务对于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1]。我国出生人口近年来持续增长,“二孩政策”开放后,助产士人力缺口大[2],母婴健康及助产质量越来越受到关注。《2010-2020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发展助产士队伍,强化助产士教育。现代助产理念认为妊娠是一个自然的生理过程,助产士是低危孕产妇的专业照护者,倡导助产士主导的连续性照护模式[3]。然而目前我国助产士的服务多限于对产妇产时的片段式管理,助产实践范围受限,助产士对孕妇的产前及产后照护仍处于探索阶段,助产服务缺乏连续性[4,5]本文将就如何在我国开展助产士主导的正常妊娠分娩产妇的连续照护进行探讨。

    1.助产士的定义

    ICM认为助产士为妇女提供的照护应贯穿妊娠全程、分娩及产后各时期,除助产接产、新生儿照护等工作外,助产士还负责卫生咨询、产前教育、性健康教育及儿童保健等工作[6]。而《中国卫生事业管理词典》将助产士定义为从事助产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7],助产士的工作更多局限在产时提供接产、新生儿护理与难产急救,对孕产妇的照顾缺乏连续性。

    2.助产服务模式

    助产士主导模式(midwife-led models of care)以助产士为主体,为低危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个性化教育、咨询及产前保健,协助制定分娩计划,提供产前、产时及产后的连续性照护,及时识别并转诊高危孕产妇[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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