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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5694
苏州市相城区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新举措
http://www.100md.com 2018年9月15日 医药前沿 2018年第27期
种者,对象和方法,1对象,2方法,结果,1改善疫苗储运方式,2完善数字化门诊流程,3建设免疫规划综合管理服务平台。,4建设预防接种门诊的VI(VisualIdentity)体系。,5提供面向受种者的APP服务。,讨论
     王文敬 周晓华 高莉雯 张丽丽

    (1苏州市相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 苏州 215131)

    (2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苏 苏州 215131)

    2016年3月,山东省发生非法经营疫苗的重大事件,相关疫苗在全国范围内流通,有多家预防接种单位涉及相关批次疫苗[1]。4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对疫苗的流通和使用提出新要求。

    条例修改的内容有:(1)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修改后的条例第16条);(2)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本条例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条例新增的第54条)[2-3]。

    1.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相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13家预防接种门诊的软硬件。

    1.2 方法

    2017年8月,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过政府招标采购“预防接种安全工程”,开始进行多方位的建设。

    2.结果

    相城区通过预防接种安全工程建设,实现了疫苗的全程冷链和接种的全程追溯,并建成免疫规划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了先进数字化门诊。

    2.1 改善疫苗储运方式

    突破传统以“疫苗批号”为标准的模式,以疫苗“电子监管码”为核心,建立精确到每一支疫苗从“厂家→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受种者”的全程追溯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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