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总药师制度执行策略及成效分析
药事,药学,取得成效,总药师制度执行中暴露的问题,解决方案及建议
贾俊 李元奎(通讯作者)(1陕西省紫阳县人民医院 陕西 安康 725399)
(2陕西省卫健委药政处 陕西 西安 710000)
陕西省总药师的执行策略:陕西省位于西北内陆腹地,常住人口为3864.4万人。该省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促进合理用药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与监督系统,规范医务人员临床用药行为[1],于2016年《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首次提出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师,通过两年筹划与政策上的配套支持,2018年开始按步骤执行。
1.执行策略
1.1 先试点、后推广
陕西以全国医改试点市宝鸡市为首试点,首批确立10家医院执行总药师制度,以期在合理用药、药品采购预算、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计划等领域实现转变。紧接着榆林市、西安市、安康市等共5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分别开展了总药师工作试点。见表。

表 陕西总药师试点医院数量
1.2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牵头成立省总药师规范化培训考核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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