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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73344
对无偿献血者献血后血液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告方式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21年1月12日 医药前沿 2020年第27期
采供血,血站,资料与方法,1分析对象,2方法,结果,讨论
     马晓军 杨文勇 李治鹏 杨帆

    (广元市中心血站 四川 广元 628017)

    近年来,随着临床用血需求的不断增加,血液安全工作以及采供血机构的服务质量越来越受到重视。依据《血站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血站采集血液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并对献血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同时血站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为献血者保密。因此,血站在完成对无偿献血者血液检测后应履行对献血者的告知义务。做好献血者回告,是改善献血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不仅大量降低被屏蔽献血者再次献血人数,使血液安全性进一步提高,还能体现血站工作人员对献血者的关怀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一步提升献血者对献血服务的满意度,有助于献血者保留,壮大固定献血者队伍,推动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资料与方法

    1.1 分析对象

    选取2015 年1 月—2019 年12 月广元市中心血站回告的2587 例血液检测不合格无偿献血者,献血者年龄18 ~55 岁,均体检合格。回告检测不合格项目包括:HBsAg、HCV、TP、HBVDNA、HCV-RNA。

    1.2 方法

    1.2.1 按照《血站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同时采用2 种不同厂家生产的ELISA 试剂对样本进行HBsAg、抗-HCV、抗-HIV 及TP 检测,检测过程严格按照SOP 及试剂使用说明书进行。试验结果阴阳性对照均成立,室内质控在可控范围内。任何1 种试剂S/CO 值≥1.0 为反应性,设置0.7 ≤S/CO 值<1.0 为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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