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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27709
家庭病床服务对社区失能老年人及其主要照顾者生活质量的影响
http://www.100md.com 2021年9月25日 医药前沿 2021年第23期
领域,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方法,3观察指标,4统计学方法,结果,1干预前后主要照顾者照护能力比较,2两组失能老人生活质量评分,3两组主要照顾者生活质量评分比较,讨论
     孔爱红,李泽鹏,杨 浩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家床科 广东 深圳 518110)

    失能老年人主要是指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统称,主要因身体内各器官、组织功能随着年龄增长逐渐衰退与丧失,导致老人生理及机体功能障碍[1]。因失能老人生活无法自理,必须依靠他人帮助与照顾,生活质量才能得以保障,目前大部分失能老人主要由家庭成员照顾,导致家庭成员生活方式与工作受到影响而改变,易引起主要照顾者社会心理疾病发生与生活质量下降[2]。基于此,本研究将家庭病床服务应用于社区100例失能老年人及其100例主要照顾者日常生活中,旨在探讨其对失能老年人与主要照顾者生活质量的影响。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6月—2020年12月社区统计的失能老年人100例及其主要照顾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家庭病床服务干预,其中失能老人男性56例,女性44例,年龄60~84岁,平均(76.87±9.35)岁。失能老人纳入标准:(1)年龄≥60岁,生活无法自理,需他人照顾者;(2)经过社区卫生院与医疗机构评估,诊断明确身体情况稳定,能够适应居家接受基础医疗服务;(3)患者精神无障碍,自愿接受家庭病床护理服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4)本社区居住12个月以上者;(5)使用生活活动能力量表(ADL)评定为失能老人。失能老人排除标准:(1)失能老人处于病危或临终时;(2)失能老人已被机构长期照顾;(3)中途退出者;(4)失能老人与主要照顾者无法正常沟通。家庭主要照顾者纳入标准:(1)已照顾失能老人半年以上;(2)每周直接照顾时间不低于5 d,每天最少6 h;(3)照顾者≥18周岁;(4)无精神疾病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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