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幸福家庭》 > 201311
编号:13711484
法眼看装修:如何绕开房屋装修陷阱(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幸福家庭》 201311
     曹女士购买了一套带装修的二手房,因为原先的装修比较陈旧,曹女士想重新装修,出于经济实惠的考虑,曹女士决定对原有的装修部分拆除重装。

    于是,曹女士选定了一家装修公司,双方签订装潢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施工。施工结束并入住3个月后,曹女士发现房屋客厅及内阳台墙面开裂等问题,装修公司多次修理也未能解决问题,曹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修复费用,并赔偿因修复导致的搬家费、误工费及修复期间在外租房的房租损失。

    公司认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房屋因年代久远,内墙粉层本身水泥含量较低,必须铲除老粉层,重新做粉层,否则会出现开裂起壳现象,装修公司向曹女士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曹女士为了省钱拒绝接受该建议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72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