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地才”莫小夕(1)
爱情誓言
2013年中秋节,看着微博上各种秀恩爱的文字和图片,莫小夕孤单地坐在电脑前反思自己:事业稳定,爱情依旧一片空白。这也怨不得她,怨只怨她喜欢上了一个人,而这个人,名草有主。于是,她发狠写下一条励志微博:“2013和2014交替之际,努力让他成为我的!”
紧接着,一条评论过来,凑热闹地问:“他是谁?”发表评论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网络“男闺蜜”小蚂蚱。
莫小夕没理他,穿上外套,打算出去透透气。
街上有情侣在放孔明灯。莫小夕形单影只地走在人群里,挑了一个粉蓝色的孔明灯,这是他喜欢的颜色。她从包里拿出笔,把心里话写在孔明灯上:“你是我此生最美的风景。”
写着莫小夕心思的孔明灯,一点一点升起。莫小夕心里狠狠发誓:“今年,一定要抱得帅哥归,不然,就削发为尼去!”
, 百拇医药
甩一甩头,她脚步飞快,仿佛是被注入能量的爱情小勇士。此时此刻,她要做的就是付诸行动。成功向来属于有准备的人,她不能打没有准备的仗。更何况,在他身边,有一个“富二代”女朋友。
首先说明,不是莫小夕甘愿做小三,而是他的女友真的不适合他,整天变着法子折磨俊哥。俊哥乐意,莫小夕可看不下去。
对了,俊哥就是莫小夕喜欢的男生,叫闵俊,俩人在同一个大厦上班。闵俊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总经理,外形俊朗,是这栋大厦里的“男神”。他非常懂礼貌,在电梯里,无论遇见谁,都会微笑。莫小夕一下就沦陷在他的微笑里了,那上扬的嘴角,温暖的气息,简直要将她的心融化了。
第一次写空间日志,犯花痴,说在电梯里偶遇闵俊,佯装自拍,其实为偷拍,拍了很多他的照片,一张张挑选,做成桌面。小蚂蚱回复:“暗恋十年,不如明恋一个月。”他鼓励她,要勇敢追求。
莫小夕求追“男神”秘笈,小蚂蚱说:“男神更男人,最爱女友温柔、体贴。”
, 百拇医药
温柔体贴四个字,刺得莫小夕眼睛酸涩,浑身难受,因为这些特征她都没有。一会儿小蚂蚱又出主意:“可以装呀,装着装着就真的变温柔体贴了。有句名言不是说,‘他若爱你,你可以是任何人。’如今人家不爱你,那你必须伪装成他喜欢的模样,承欢他。”
谢过小蚂蚱,泡个脚,莫小夕怀揣美梦,沉沉地睡去。
睡得有多沉呢?沉得她没听见闹钟响。上班又迟到了,新主管言语犀利地批评她,以至于莫小夕没忍住脾气,直接来一句:“大不了我辞职!”
于是,下一个小时,莫小夕抱着纸箱茫然地站在电梯口处──沖动是魔鬼。正沮丧,电梯门开了,闵俊正在里边打着电话。
谦虚和爱心汤
现在电梯处于20楼,离一楼还有两分钟,能发生点故事。只能快,不能等。于是,一个趔趄,莫小夕手中的纸箱掉了,穿高跟鞋把脚崴了。
, 百拇医药
她蹲下来,一只手揉着脚后跟,一只手捡东西,眼泪吧嗒吧嗒的。
“没事吧,需要帮忙吗?”闵俊关切地问莫小夕。
“需要。”莫小夕急忙说,很怕说迟了,他就走出电梯了。
闵俊微笑着问:“工作不顺心?”
“被炒鱿鱼了。”莫小夕声音很低。
“这说明,你的生活需要改变,好工作还有很多。我们公司也在招聘,有意向的话你可以去试试。”
闵俊的话,如春风—般,吹到莫小夕心里,一片明媚。这就叫有得有失,她真没想到,偶尔冲动一下,也能收获惊喜:“我一定会去的,谢谢你。”等闵俊走远,她高兴地扔了手中的纸箱,不顾路人的目光,高兴地哼着歌:“咱们老百姓啊,今儿真高兴!”
, 百拇医药
爱情的长征,她已经开始了第一步。
闵俊所在的公司招聘一名前台。莫小夕写好简历,保存,打印,选了一件最能展示自己身材的衣服,即使是前台,她也得万无一失,志在必得。
莫小夕还做了一件事,去菜市场买了肉骨头,准备炖汤,当然是为了闵俊。这是受小蚂蚱的指教,说这种生活小行动,会让人很感动。
莫小夕没想到,闵俊会出现在面试的老师中。他翻看莫小夕的简历:名牌大学毕业,曾在单位业绩优秀。他问她:“为什么会被炒鱿鱼,为什么要屈身当一名前台?”
为什么?莫小夕盯着闵俊的眼睛,恨不得把心里话掏出来:新主管找她谈话,正遇见她翻看闵俊所在公司的招聘启事,追爱计划里,辞职是早晚的事,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应聘前台,是为了离闵俊近一些。
可是,这些不能说,因为闵俊身边还有七个老师,正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 百拇医药
“广告这个行业我刚接触,想从底层做起。”莫小夕的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
莫小夕顺利地通过面试,她要求立即上岗。闵俊夸奖她很有职业精神,趁着热度,莫小夕递上了保温盒:“腿骨头汤,送给你的。”
“这……”没有到饭点时间,送汤的确让人捉摸不透。
“我妈炖的,谢谢你昨天帮了我。”这就是莫小夕最大的优点,遇事反应快,撒谎不脸红。
不等闵俊拒绝,莫小夕赶紧从包里拿出另外一份,说:“你收下吧,我带了两份,送给你一份。你不喝,我就惨了。”
闵俊笑着收下,莫小夕的心里如一棵开花的树,那叫一个美。
梦圆了就行
新工作得心应手,收发快递,复印文件,莫小夕做得一丝不苟。她的性格里,从不自轻自贱,即使是做前台,也不忘记和大家打成一片。上班第一天,她给每个同事订了一份外卖,美其名曰见面餐。
吃人家的嘴短,于是,几个女同事俨然把莫小夕当成老友,休息时找莫小夕聊天。吃喝玩乐,穿衣打扮,就没有莫小夕不精通的。几个女同事被她哄得,都觉得和她相见恨晚。
莫小夕的初衷,是搜罗关于闵俊的信息。他来自农村,因外形俊朗,被总裁女儿看上,因为业绩突出,被总裁认可。闵俊应酬多,胃不好。企划的活,他喜欢自己做,爱加班。女同事们都猜测,是为了逃避约会。因为总裁的千金,实在是难以服侍。, 百拇医药(多多黛)
2013年中秋节,看着微博上各种秀恩爱的文字和图片,莫小夕孤单地坐在电脑前反思自己:事业稳定,爱情依旧一片空白。这也怨不得她,怨只怨她喜欢上了一个人,而这个人,名草有主。于是,她发狠写下一条励志微博:“2013和2014交替之际,努力让他成为我的!”
紧接着,一条评论过来,凑热闹地问:“他是谁?”发表评论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网络“男闺蜜”小蚂蚱。
莫小夕没理他,穿上外套,打算出去透透气。
街上有情侣在放孔明灯。莫小夕形单影只地走在人群里,挑了一个粉蓝色的孔明灯,这是他喜欢的颜色。她从包里拿出笔,把心里话写在孔明灯上:“你是我此生最美的风景。”
写着莫小夕心思的孔明灯,一点一点升起。莫小夕心里狠狠发誓:“今年,一定要抱得帅哥归,不然,就削发为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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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一甩头,她脚步飞快,仿佛是被注入能量的爱情小勇士。此时此刻,她要做的就是付诸行动。成功向来属于有准备的人,她不能打没有准备的仗。更何况,在他身边,有一个“富二代”女朋友。
首先说明,不是莫小夕甘愿做小三,而是他的女友真的不适合他,整天变着法子折磨俊哥。俊哥乐意,莫小夕可看不下去。
对了,俊哥就是莫小夕喜欢的男生,叫闵俊,俩人在同一个大厦上班。闵俊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总经理,外形俊朗,是这栋大厦里的“男神”。他非常懂礼貌,在电梯里,无论遇见谁,都会微笑。莫小夕一下就沦陷在他的微笑里了,那上扬的嘴角,温暖的气息,简直要将她的心融化了。
第一次写空间日志,犯花痴,说在电梯里偶遇闵俊,佯装自拍,其实为偷拍,拍了很多他的照片,一张张挑选,做成桌面。小蚂蚱回复:“暗恋十年,不如明恋一个月。”他鼓励她,要勇敢追求。
莫小夕求追“男神”秘笈,小蚂蚱说:“男神更男人,最爱女友温柔、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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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体贴四个字,刺得莫小夕眼睛酸涩,浑身难受,因为这些特征她都没有。一会儿小蚂蚱又出主意:“可以装呀,装着装着就真的变温柔体贴了。有句名言不是说,‘他若爱你,你可以是任何人。’如今人家不爱你,那你必须伪装成他喜欢的模样,承欢他。”
谢过小蚂蚱,泡个脚,莫小夕怀揣美梦,沉沉地睡去。
睡得有多沉呢?沉得她没听见闹钟响。上班又迟到了,新主管言语犀利地批评她,以至于莫小夕没忍住脾气,直接来一句:“大不了我辞职!”
于是,下一个小时,莫小夕抱着纸箱茫然地站在电梯口处──沖动是魔鬼。正沮丧,电梯门开了,闵俊正在里边打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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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电梯处于20楼,离一楼还有两分钟,能发生点故事。只能快,不能等。于是,一个趔趄,莫小夕手中的纸箱掉了,穿高跟鞋把脚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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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蹲下来,一只手揉着脚后跟,一只手捡东西,眼泪吧嗒吧嗒的。
“没事吧,需要帮忙吗?”闵俊关切地问莫小夕。
“需要。”莫小夕急忙说,很怕说迟了,他就走出电梯了。
闵俊微笑着问:“工作不顺心?”
“被炒鱿鱼了。”莫小夕声音很低。
“这说明,你的生活需要改变,好工作还有很多。我们公司也在招聘,有意向的话你可以去试试。”
闵俊的话,如春风—般,吹到莫小夕心里,一片明媚。这就叫有得有失,她真没想到,偶尔冲动一下,也能收获惊喜:“我一定会去的,谢谢你。”等闵俊走远,她高兴地扔了手中的纸箱,不顾路人的目光,高兴地哼着歌:“咱们老百姓啊,今儿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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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夕还做了一件事,去菜市场买了肉骨头,准备炖汤,当然是为了闵俊。这是受小蚂蚱的指教,说这种生活小行动,会让人很感动。
莫小夕没想到,闵俊会出现在面试的老师中。他翻看莫小夕的简历:名牌大学毕业,曾在单位业绩优秀。他问她:“为什么会被炒鱿鱼,为什么要屈身当一名前台?”
为什么?莫小夕盯着闵俊的眼睛,恨不得把心里话掏出来:新主管找她谈话,正遇见她翻看闵俊所在公司的招聘启事,追爱计划里,辞职是早晚的事,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应聘前台,是为了离闵俊近一些。
可是,这些不能说,因为闵俊身边还有七个老师,正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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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夕顺利地通过面试,她要求立即上岗。闵俊夸奖她很有职业精神,趁着热度,莫小夕递上了保温盒:“腿骨头汤,送给你的。”
“这……”没有到饭点时间,送汤的确让人捉摸不透。
“我妈炖的,谢谢你昨天帮了我。”这就是莫小夕最大的优点,遇事反应快,撒谎不脸红。
不等闵俊拒绝,莫小夕赶紧从包里拿出另外一份,说:“你收下吧,我带了两份,送给你一份。你不喝,我就惨了。”
闵俊笑着收下,莫小夕的心里如一棵开花的树,那叫一个美。
梦圆了就行
新工作得心应手,收发快递,复印文件,莫小夕做得一丝不苟。她的性格里,从不自轻自贱,即使是做前台,也不忘记和大家打成一片。上班第一天,她给每个同事订了一份外卖,美其名曰见面餐。
吃人家的嘴短,于是,几个女同事俨然把莫小夕当成老友,休息时找莫小夕聊天。吃喝玩乐,穿衣打扮,就没有莫小夕不精通的。几个女同事被她哄得,都觉得和她相见恨晚。
莫小夕的初衷,是搜罗关于闵俊的信息。他来自农村,因外形俊朗,被总裁女儿看上,因为业绩突出,被总裁认可。闵俊应酬多,胃不好。企划的活,他喜欢自己做,爱加班。女同事们都猜测,是为了逃避约会。因为总裁的千金,实在是难以服侍。, 百拇医药(多多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