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偶发事件中观察和解读幼儿行为
朱智萍《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强调,教师要掌握观察、谈话、记录等了解幼儿的基本方法,掌握不同年龄段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规律,了解幼儿在发展水平、速度及领域等方面的个体差异,了解幼儿在发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适宜的对策。部分教师错误地认为,工作时间有限而教学任务繁重,与其把有限的时间投入烦琐且不见成效的观察记录、资料整理中,还不如多传授幼儿一些知识。然而,事实上,唯有观察幼儿才能更好地了解幼儿、读懂幼儿。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教师在组织、实施教育活动时应“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这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同时充当观察员、记录员、诊断专家的角色。观察并不是简单地去看、去猜,而要有明确的观察目的和延续性。教师要加强学习,转变教育观念,把被动记录转变为预设问题、主动寻找答案,将区分特殊现象,梳理归纳一般性规律的观察方法融入日常教学,把论语中“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的观念深植于教学活动,做到“观”不厌精,“察”不厌细,全面了解幼儿需要,解读幼儿行为,根据每一个幼儿的性格特点,为幼儿提供适宜的指导。
视其所以在本文中指从近距离观察幼儿平常所做的事。实施教育,观察先行,幼儿园一日活动皆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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