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的现状、成因及实现路径
谭成佩“教育是最强有力的武器,你能用它来改变世界。”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纳尔逊·曼德拉如此赞誉教育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大贡献。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随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优质教育资源得以丰富,基础公共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高质量的国民教育体系日益完善。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它目前包括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等。近年来,我国在普及基础教育,即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小学净入学率从1949年的20%提高到2018年的99.95%,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从1952年的1.32%提高至2021年的4.01%。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单位全部实现“两基”计划,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超10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至1.08%。然而,现阶段义务教育最主要的矛盾仍然不可忽视,它主要聚焦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的问题:义务教育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与校之间差异巨大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主要体现在教育经费、办学硬件、师资条件等方面投入差异巨大以及教育质量差距显著。曾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高洪曾指出:“推进均衡发展的任务比起实现普及的任务来说,更艰巨、更复杂,用的时间会更长。”
推动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的意义重大。第一,教育资源的分配失衡是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意欲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本红利是关键要素,而促进教育资源均等化可以培育人力资本红利。第二,扶贫要扶智,实现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和提高农村地区教育质量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本文基于我国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的现状和成因,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一、概念界定与文献回顾
(一)概念界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属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明确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据此,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的内涵可以被理解为,确保办学经费、硬件设施、师资配置等基础教育资源在城市和乡村各级各类的学校中进行合理、公平和大致均等地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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