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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41889
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下的家园合作策略
http://www.100md.com 2024年7月24日 幸福家庭 2024年第6期
     2021年10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一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法律文件,旨在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部法律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强调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园合作的深化可以促进家庭教育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育儿能力。幼儿园应与家庭开展合作,构建良好的家园关系,形成协同育人合力,以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文章探讨了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指导下开展家园合作的具体策略,以供参考。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家园合作的相关规定

    首先,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厘清了家庭及幼儿园的责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教师”的责任意识,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为幼儿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条件,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引导幼儿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家长应当尊重幼儿的个性发展,提供幼儿所需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培养他们的独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该法律强调社会协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是促进家庭教育的重要力量。幼儿园应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引导。

    其次,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了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的合作关系。该法律要求,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专业人士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幼儿园共同教育。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同时,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与幼儿园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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