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视域下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与建议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家庭、国家、社会在家庭教育中所承担的责任,同时为各方如何支持家庭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近年来,家庭教育正逐步迈向科学化、专业化与制度化的新阶段,其形式也越发丰富多彩。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依旧严峻。因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与关怀,这类儿童的成长之路充满了挑战。通过深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进行实地调研,笔者发现当地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认为,未来应推动多主体之间的紧密联动,秉持合作共育的核心理念,多方共同为解决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贡献力量。一、现实挑战:多因素叠加制约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效果
(一)工作和养育难以平衡
工作和养育难以平衡是现代社会普遍面临的问题。随着家庭结构和职业要求的变化,许多家长发现在工作和家庭之间寻求平衡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而这种不平衡可能会导致许多问题。笔者通过实地调研与访谈得知,维西县的经济发展状况相对滞后,很多学生家中以务农为主业,经济条件有限。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及支持子女教育,部分年轻家长选择外出务工,将孩子的抚养与教育责任托付给家中的长辈。然而,老一辈普遍存在文化水平有限、教育观念保守、知识储备匮乏等问题。他们往往侧重于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在学业引导、精神关怀及道德教育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另外,部分家长因工作繁忙,难以抽身参与孩子的教育过程,这无疑加重了老一辈的教育负担。
(二)家长的教育能力不高,无法选择正确的教养方式
托马斯·戈登认为,家庭教育指导不能仅着眼于家长的知识与技能层面,还要涉及家长的教育能力和教养方式。家长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良好的教养方式有助于塑造学生的良好个性、价值观和品格。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维西县许多家长的文化水平有限,教育能力水平不高,无法选择正确的家庭教养方式。为弥补对孩子情感陪伴的缺失,部分家长主要采取给孩子寄钱、寄礼物的方式,导致孩子形成“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
(三)家长的参与度不高
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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