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残儿童送教上门模式的探索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明确提出,要“健全送教上门制度”“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坚持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坚持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基于此,我国各个地区正积极探索并实施送教上门模式,以提高送教上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针对重残儿童残疾类型多、地区分布广泛、身体状况不佳等实际情况,结合区域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科学制订并实施了符合当地特色的送教上门工作方案,成功探索了一条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实践路径。一、立足服务对象,科学开展安置工作
2020年,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送教工作的服务对象一般为具有本省户籍的6~15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中,经过县(市、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确实无法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长期实践与深入研究,笔者发现,这些由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判定为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送教服务对象,大多是残疾等级为一级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他们的残疾类型多样,主要包括肢体残疾(特别是重度脑瘫患者)、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特别是自闭症患者)和多重残疾等。
送教上门学生的筛查、认定与安置工作需要遵循一套规范流程。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指导中心)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与残联对接,明确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通过上门摸排的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完成筛查与评估后,特殊教育学校(或指导中心)应提出有针对性的安置建议,并明确服务清单内容。家长提出正式申请后,双方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并推进送教上门工作的有序实施。送教上门学生的学籍信息通常被录入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籍库,便于统一管理。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统筹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的教师共同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提供专业巡回指导,属地普通学校则负责主要的送教上门任务。这一合作模式确保了送教上门工作的专业性与有效性,满足了送教上门学生的教育需求。
在送教上门工作初期,学校应根据残联提供的名单,进行细致的摸底排查与实地走访,全面了解重残儿童的残疾类型、程度、家庭背景及认知能力。然后,学校应通过周密规划与部署,为这些儿童量身定制送教上门服务方案。在此过程中,学校占据主导地位,根据重残儿童的个性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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