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梦想到现实
咨询师,当事人,目标
一、目标是焦点解决晤谈的主轴设定目标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们经常在做此事。Dorner[1]曾说:“我们总是想着做些什么行动来完成我们的目标,或是避免与预防我们不想要发生的一切。当我们在形成目标时,这些目标就成为问题解决的重要角色。”。
目标最能激发人们的资源,最容易让人们往前迈进,也最能成为自我监控系统的一部分。每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目标前进,每个人的行为都有自己的意图。所以,咨询师需要能了解当事人所欲的目标与意图,才能帮助当事人向前迈进。
以坐火车来作譬喻,若不知目的地为何,可能会搭错车;若搭错火车,那么那班火车所有经过的车站也都会是错的。一定要知道目的地才知道到达目的地的方式;想要改变,是需与“目标”而非与问题,进行连结。毕竟,当事人的行动是有内在图像(目标)的导引,而非只是靠着感官经验来作决定。
好的目标,是成功改变的开端;好的目标,也才能导致正向的结果。所以,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olution-focused brief therapy,SFBT)不会特别去想什么问题是SFBT所无法有效帮忙的,反而是看重:如何达成目标[2]!
二、什么是良好构成的目标
形容解决之道的语言,乃迥异于问题描述。为了形塑目标,SFBT咨询师在倾听与接纳当事人抱怨与诉说的同时,并不会特别激发当事人进行更多负面的探究,反而是对当事人的目标充满好奇,企图引导当事人将“抱怨”转成“想要的”目标,并以“想要什么”来替代“不要什么”的语言陈述。
咨询师无法从当事人的诉苦抱怨中精确获得他想要的目标。若当事人以负向语言描述自己的目标时,咨询师会主动地与当事人确认:目前不想要特定负向事件的存在,那么,取而代之(instead)的是,他“想要”是什么。例如,当事人希望不再没耐心,咨询师则需询问“不再没耐心”时,会如何表现,而获得“沉稳”等正向描述,并进而再邀请当事人描述,“沉稳”将会如何表现。此外,咨询师除了避免自行为当事人设定目标外,也需从当事人口中获得他如何描述目标的正向语言;例如,当事人不希望自己不快乐,不等于他就是想要快乐,可能他只是要平静而已[3]。而这些原则,皆是希望进一步引导当事人设定出“良好构成的目标”(well-formed goals)。
明确而言,良好构成目标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第一,目标是对当事人具建设性、重要性、吸引力的,是符合当事人价值观与认同的,以及,是可能性高但又有些难度的。当目标是当事人想要的、对当事人有意义的、有好处的、可带来希望感的,将会让当事人产生高度的改变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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