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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07491
诊家当参《脉镜须知》(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0月1日 《中国中医药图书情报》 20175
     2 脉证(症)相参,不拘于脉

    “省疾问病,务在口给。相对斯须,便处汤药。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阳,三部不参……明堂阙庭,尽不见察,所谓窥管而已”[7]。张仲景在《伤寒论·原序》以脉诊作为辨证的重要依据,强调病、脉、证、治并举,辨脉寓于辨证之中,论理崇真,是脉证相参、辨证论治的典范。《脉镜须知》开篇论脉时云:“大凡一脉必主几症,所以诊脉必先将外症审查明白,然后细心诊之,始为万全。是以古人望、闻、问、切,在在留心。善诊者不拘于脉,苟拘于脉,必至混淆外症。外症混淆何能施治奏功?故曰脉症相参,又曰能合色,此古人用脉之玄妙也。”[2]卷上3-4人们生病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其临床表现多种多样,望、闻、问、切四诊从不同角度收集病情资料,相互参照,缺一不可,若以某一诊法如脉诊进行诊察,医生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便难以做出正确的诊断。《四诊抉微·自叙》有云“然诊有四在,昔神圣相传,莫不并重”[8]。由于病与证对疾病本质反映的侧重点不同,中医学强调辨病与辨证相结合。

    脉诊研究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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