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无须赶尽杀绝
《黄帝内经》中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意思是说,生病的时候没有必要非得把病治得痊愈才算好。用大毒治病好到六成就差不多了,用常毒治病好到七成就行了,用小毒治病好到八成就行了,用无毒平缓的药物治病去掉九成就行了,最后用食物来恢复体内的正气。如果用药过度,反而会使正气受伤。在中医上这叫“中病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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