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苗子不许挂遗像
1984年我写过一篇《遗嘱》。遗嘱就是等着上天堂或入地狱的人向活人的最后交代,希望眷属家人、诸亲好友认真执行的。那时我记得是70岁,该作准备了。又过了五年,我还没有死。按照外国布尔乔亚们的规矩,每隔几年,老头老太太都得重写遗嘱,直到他们写不动为止。
首先宣布:那篇遗嘱在我死后仍然有效,希望家属亲友不要有半點违背。
其次,除了不发讣闻,不念悼词,不买灰盒,不留骨灰,不搞遗体告别,不开追悼会、纪念会、座谈会等等热闹名堂之外,也千万不要在家里悬挂本人遗像。这是为了免得我的仇人看见时心里暗喜:“这家伙毕竟比我先死了!”或者我生前的“债主”来临顿时怏怏不乐:“这家伙还欠我一幅书法,这回让我永远讨不着了,多狠心!”
甚至还有些爱说闲话的人,对着遗像东一句西一句地各抒己见:“人总是爱掩饰缺点的,苗子生前长得矮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37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