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告赢麦当劳
1992年,斯特拉79岁,孙子开车载她在麦当劳花4.9美元买了一杯咖啡。她将杯子夹在两腿之间,试图打开杯盖往里加糖和奶精,没想到杯子没夹住,被打翻,滚烫的咖啡将她的大腿、腹股沟及阴部烫伤,大部分受伤部位达到了三度烫伤程度(一度为表皮受伤,二度为真皮受伤,三度为皮下组织受伤)。经过住院治疗并多次植皮,前后折腾了两年多她才能重新下地行走。老人的女儿要求麦当劳赔偿两万元的医药费及护理费,这是除保险公司支付之外他们自己付出的金额。麦当劳当时特别傲慢和短视,只肯赔800美元。斯特拉的女儿请律师上诉到法院,律师起诉的理由是麦当劳出售的咖啡“具不该有的危险性”,是“劣质产品”。当时全国舆论一边倒地向着麦当劳,对老太太及其家人冷嘲热讽,认为他们全家想钱想疯了。陪审团的人也都认为这个案子滑稽可笑,应该很快可以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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