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医疗管理 > 医疗改革 > 医保
编号:13053929
医疗保险管理的局限性与发展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1日 《特别健康·下半月》 2017年第5期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7)05--01

    一、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展望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与健康问题。1951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确立了劳动医疗制度框架,为企业职工及家属提供医疗保障;1960年,国家出台了《人民公社卫生工作报告》,在全国农村推广合作医疗,为农民提供低水平的医疗保障;1994年4月,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11月,国务院批准江苏镇江市、江西九江市为统筹结合的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城市;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疗保障制度;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对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提出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和统一资金管理”等六统一规定及要求。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实施管理工作,从1951年国家颁布《条例》,到国务院批准的“两江”试点工作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01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