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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79013
深圳某区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现状分析与展望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1日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43
     摘 要:广东省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三年来,从深圳某区实施情况情况来看,基层卫生部门能积极使用《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违法机构建立记录档案并定期公布,成为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的补充手段。实施三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被记分机构无明显减少,因该办法效力有限、可操作不强增加了执法工作量,建议将《办法》提升至上位法规细则中,有利于提高监督执法效果。

    关键词: 医疗机构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分析与展望

    广东省基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已实施三年多,从运行的情况来看,存在喜忧参半之说,因此,加强对《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研究分析与回顾。对全面落实《办法》或终止《办法》有个理论上的依据。从而使《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或更趋于合法化,日前存在名不正言不顺状况。

    一、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由来

    广东省全省卫生厅于2011年1月4日下发粤卫〔2011〕1号文件要求实施《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①。2006年深圳市卫生局制订实施过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办法,经过试运行的确对一些法律中无明确规定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有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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