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政策措施分析
1基本概况,2做法,1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体制,2拓宽社会资本办医的宽度和广度,3加强社会资本办医的行业指导,3成效,1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政策不断完善,2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体量更具规模,3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结构
蒋剑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1]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福建省作为对台综合实验区、自由贸易实验区、“一带一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国家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积极落实和推进社会办医相关政策措施。本文对福建省自2003年以来出台的有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方面的政策措施进行分析,回顾福建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发展历程,总结福建省社会资本办医的经验和做法,以进一步推动福建省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
1 基本概况
促进和加快社会资本办医是福建省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和途径。2003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院的若干意见》[2],首次提出民办医院的概念。此后10余年时间里,福建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严格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出台政策意见等,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工作。尤其是2010年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银监局、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厅、公务员管理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或单独或联合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专门政策或综合配套措施,初步构建起制度较为完善、职责较为清晰、分工较为明确、保障较为有力、程序较为便捷的社会资本办医政策体系,有效促进了全省社会资本办医事业的发展。
2 做法
通过对政策的梳理,福建省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和加快社会资本办医发展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
2.1 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体制
早在2001年,福建省就开始着手研究民办医院的发展问题,当时福建省卫生经济学会成立调研组对福建省民营医院建设、运营、发展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3]。10余年来,福建省在机制体制方面不断创新,先后针对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空间、投资领域、行业性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优惠政策、执业环境、保险定点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较早制定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针对民营医院在立项征地、准入审批、银行信贷等方面存在的不公平待遇,提出21条具体规定支持民营医院发展,消除阻碍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4];首次提出社会资本办医的“三个25%”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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